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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法律人小评猎豹APUS之争

nicole林  • 

与白鲸魏兄闲话近日猎豹与APUS之争,一时兴起,略作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妥之处各位看官就当做眼花了没看见。 

看报道,双方目前争执的焦点还在诉讼文书是否送达到APUS李涛先生。从现有信息来看,猎豹在美国以APUS为被告提起诉讼已是事实,诉讼程序一旦开始,并不会因为送达不成就终结。美国的送达制度是当事人送达,所谓的“Process Server”(传票送达人)并不是法院雇员,也不是某个专门职务,一般是提供送达服务的中介机构雇员(李涛先生遇到的那个吓人的老外)。而送达是否成功的判定,猎豹和APUS都说了不算,只能庭上举证,由法官大爷判断。但不管送达成功与否,APUS迟早要面对该诉讼。且APUS越是不应诉,猎豹就越有做文章的空间——能应诉你不应诉,是不是有事儿啊? 但爽快应诉就好了吗?只怕也未必。诉讼手段的对抗,某种程度上是财力的对抗。APUS毕竟是新兴企业,对投资人的依赖还较高。

从APUS的反应看,这个发生在海外的事件之所以让APUS在国内媒体不断声明,主要还是担心影响国内投资人的选择。而猎豹已经是老牌公司,财力相对雄厚,社会资源和法律经验更加丰富,诉讼拖下去,即便APUS胜诉,也免不了出一大桶血,同样的诉讼成本,人家只当是献血而你已经贫血了,赢了官司又能如何呢?甚至,在某种条件下,猎豹甚至可以在判决前先行申请业务禁令,就算最终败诉,猎豹损失的也就是金钱,而APUS损失的是市场的连贯性乃至于声誉。 与诉讼对抗同步进行,甚至比诉讼对抗更重要的,是双方的舆论对抗。

诉讼只是一个话题,舆论攻防战的结果可能还有更大的杀伤力。一方面,双方依靠此次事件得到了无数免费软文的报道,借机都在声明里把自己的产品夸了一遍,堪比加多宝和王老吉;另一方面,双方各自站在道德制高点,各出奇招口诛笔伐。明眼人都明白,商场如战场。如果苹果和谷歌联合,境外谁堪做敌手?大义当前,为了美利坚合众国的荣耀,两家不也一样对簿公堂,专利权官司打的鸡飞狗跳。竞争导致攻击,而既然攻击开始,道义往往会沦为另一轮攻击的借口或是把柄。

所以猎豹与APUS孰对孰错,我们无法判断,也没必要判断。只有一点是肯定的:双方的行动都有明确的目的,双方也都在为他们的行动付出代价。 猎豹与APUS之争,海外开发者们不能仅仅是看客。APUS在被诉后,甚至是在被送达后才咨询律师并作应对,说明他们法律意识不是没有,但还是比较滞后。利用诉讼手段打击商业对手早有先例,也绝非个例,成熟的出海开发者当未雨绸缪。即便不愿使用,至少要懂得如何应对。

抛开猎豹与APUS不谈,国内互联网商业圈所使用的某些舆论打击手段在海外最好还是收一收,除非有足够的能力应付接踵而来的法律风险,否则得不偿失。今天你说我带毒,明天我就说你窃取数据,与其逞口舌之利贬低别人的产品,被别人抓法律的小辫子,倒不如做好产品和服务本身,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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